衡阳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普法零距离
2024-09-29 19:17:4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刘润昕 | 点击量:695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润昕)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集兵人民法庭在衡阳县樟木寺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0余名干部群众“零距离”观摩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就此开始。由于农村乡道上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碰撞的事故频发,此次巡回审判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审理。

据了解,麻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经过易某家门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口情况,也未减速,撞到横穿马路的易某,导致易某受伤。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易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认为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于是决定开展巡回审理,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并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普法,向旁听群众介绍近年来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逐年增长的现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范围等群众关心的话题进行讲解,号召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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